前段时间,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发布,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“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”,将在明年出台具体措施。这种模式又称“以房养老”,指老年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、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,可定期获取一定的养老金直到去世,房主去世后,房产归金融机构所有。 看了这条消息以后,哥再也不能淡定了!哥不禁要问一句:“房子没了,人还在!到底是谁在忽悠咱老百姓?”以房养老实际上只是空谈,难听一点的说就是一种瞎扯淡。据说:“授信期限与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,信用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,且到…